招標編號:豫財招標采購-2014-921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新校區污水處理及水資源再利用項目 已獲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資金 ,并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新校區污水處理及水資源再利用項目;
2、建設地點: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新校區最北端;
3、工期要求: 7 個月(含設備調試達到正常運行時間);
4、招標范圍:總承包商以工程總承包交鑰匙方式,向業主提供中水處理站工程裝置及其配套設施。按業主提供的資料,完成工藝設計、工程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培訓、工程驗收、通過環保驗收交付使用與技術服務等全過程。并對總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負責,最終向業主提交一個滿足技術要求和使用性能、質量合格的工程;
5、質量要求:一次驗收合格,并滿足現行的中水處理工程驗收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須具備環境工程設計(水污染防治工程專業)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企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投標人擬派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相關專業 高級工程師 職稱,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 專業 貳級及以上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
4、擬派項目經理2011年1月1日以來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在400萬元及以上類似中水或污水處理工程總承包業績不少于一個(時間以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日期為準);
5、企業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告知函開具時間須在報名期間);
6、河南省外企業應到河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企業資質、人員證書的認證備案手續(報名時提供《進豫備案介紹信》);
7、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規定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四、投標報名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至 2014 年 7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時至 12:00 時,下午 14:30時至 17:3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河南龍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鄭州市經三路與農業路交叉口銀豐商務13樓1308X室)報名。
2、報名投標人須提供以下資料:
2.1、法人授權委托書、代理證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場報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證件即可);
2.2、經年檢合格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3、擬任設計項目負責人的相關專業 高級工程師 職稱證書;擬任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4、擬任項目經理的工程業績合同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5、《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省外企業提供《進豫備案介紹信》。
2.6、聯合體投標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
以上材料在報名時均需攜帶原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原件經驗證后隨即退還。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和地點招標人另行通知。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和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 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
地 址: 鄭州鄭開大道與康莊路口
聯系人: 劉老師
電 話: 0371-85305708
代 理 人: 河南龍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鄭州市經三路與農業路交叉口銀豐商務13樓1308X室
聯 系 人: 許先生
電 話: 18937150570
傳 真: 0371-67261777
電子信箱: longhuadl@163.com